一、 辦理范圍 2011年參加各類專業(yè)技術(職業(yè))資格考試合格尚未辦理證書的人員。 2012年參加各類專業(yè)技術(職業(yè))資格考試合格尚未辦理證書的人員。 二、 攜帶材料: 1.報名資格條件適用的畢業(yè)證書原件; 2.報名條件所要求的專業(yè)技術(職業(yè))資格證書原件; 3.身份證、準考證原件; 4.《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》一式二份(從“包頭市人事人才網(wǎng)(btrs.gov.cn)”“下載服務”欄內(nèi)下載),貼大1寸紅底免冠照片,并在姓名位置加蓋報名時所在單位公章。 三、 受理時間 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(不含雙休日),如逾期由于個人原因未來辦理,其他時間不再受理辦證和領證事宜。 四、 受理地點 包頭市公務員局職稱科(包頭市稀土高新區(qū)阿爾丁大街41號人和大廈605房間)。 五、 發(fā)證時間及方式 各類資格證書和《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》從自治區(qū)辦理完畢后,我局立即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發(fā)放。個人領取證件須出示身份證,代他人領取須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證件。 其他有關專業(yè)技術(職業(yè))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證書的事宜請注意隨時點擊“包頭市人事人才網(wǎng)”(btrs.gov.cn)上的職稱工作通知或公告。 包頭市公務員局職稱科 2012年10月16日 (責任編輯:lengke) |